主任:李淑君(女)
工作职责: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,负责对“一府两院”的日常法制行为、法律活动进行了解、评估,为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服务。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宪法和法律的执行、普法与法纪进行监督检查,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、控告,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实行重点监督,为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和法律依据。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,检查、督促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实施。